为加强琼中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人才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琼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在
(五)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的方式。
(二)报名网址。
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hdh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
1.户口簿。
2.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在琼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
4.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
(五)报名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系统按规定时间准时关闭,系统关闭当日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不通过的,无法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视为报名失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随时关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于
四、招聘方式
(一)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5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通过琼中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面试
1.成立考评组。从海南省面试考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官,组成考评组,人数为5人或7人。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重点测评应试者的适岗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侧重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内容。
4.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5.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6.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7.面试地点。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8.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琼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2.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琼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考生档案(含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由考生书面承诺本人无违法犯罪情况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人员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由琼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琼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琼中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中的人员;琼中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中的人员。
(三)报考年龄的截止时间以发布招聘公告时为准。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七)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8—86236512
咨询电话:0898—86236003(其他事业单位)
0898—86227161、86223418(卫生系统)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65338399。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4年琼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qiongzhong.hainan.gov.cn/xxgkzl/rsj/xxgkml/202402/t20240204_3589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