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委托,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简称保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一览表的相关要求。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且本人户籍地为重庆市铜梁区或本人、配偶、父母在铜梁区有固定住所。
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文职辅警除外。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高中学历包括中专、高职、技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部分岗位特殊要求: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经历、专业、技能等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人民警察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7.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8.入职后,铜梁保安公司或用工单位将组织专项技能岗前培训,并支付相关费用,应聘者应在岗工作至少满1年,在岗不足1年离职的应承担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不能接受者请慎重报名。
9.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须在试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完成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9:0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直接将资料发送至保安公司qq邮箱中,邮箱号:405986010@qq.com;也可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铜梁区东城街道凤翔路99号附11号),联系人:赵善全,联系电话:023-45218100,13883636568。
3.应聘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红底或蓝底照片3张、本人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打印《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征信证明: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后,保安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将由保安公司通过短信或者电话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结果:以2024年3月15日保安公司通知为准。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考试地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在保安公司公告栏上统一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3.体测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体测地点另行公告)。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保安公司公告栏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四)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面试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保安公司公告栏上统一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八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设置有多个优先条件的,按先后确定优先顺序),其他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体检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79号)办公地点公示栏、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铜梁区东城街道凤翔路99号附11号)办公地点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铜梁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户口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学历一份)到保安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分配方式:文书助理岗、维稳勤务岗1、案件协助岗、社区警务岗1、社区警务岗2、社区警务岗3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岗位内包含的单位。
四、相关待遇
辅警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等构成,层级工资实行动态增长制。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及相关补助,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等次发放岗位绩效,实习期满后正式评定层级,发放层级工资,月收入为3500元-37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公务旅游交通意外等商业保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公安机关辅警奖励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附则
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对启事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23-45218100,13883636568;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023-45874318、4587435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重庆市铜梁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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