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十条规定(暂行)》《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暂行)》(宁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拟为县委组织部等5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县委组织部组织史编纂办公室选调1名、远程教育办公室选调1名,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选调2名,县招商服务中心选调2名,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调1名,县卫健局卫生和计生信息中心选调8名。(具体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卫生系统内的选调岗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选调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周岁计算: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转任、调动到现单位工作须满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学历要求以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为准,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选调(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
6.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及时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查询。本次选调公告以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选调岗位表详见附件。
选调各环节有关信息,均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示。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电话:0915-6821108联系人:吴东
2.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从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宁陕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招录聘文件、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
(5)个人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公告要求和报考职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名人员说明理由。
4.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5.发放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以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等程序的必需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科目,主要测试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宁陕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划定不低于60分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按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以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
考察时间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及参加县直部门选调。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不少于三人的考察组,在规定时间内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提出考察意见,及时形成考察报告上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及时向县人社局报送试用期考核结果,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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