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见习岗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对象及岗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用工方式
与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6个月。
四、薪酬福利待遇
每月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2500.00元(含政府见习补贴资金),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符合医院招聘条件的,可参加应聘。
五、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户籍不限;
5.未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过就业见习生申请;
6.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面试
(一)报名
1.报名人员提前将:①《普洱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口簿(本人页)、④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为pdf版本,报名资料统一命名为“见习岗+姓名+联系电话”,压缩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邮箱lcsyey@126.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成功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审核。经确认进入资格审核者,医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须接到通知后3日内,由本人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阶段。体检项目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性质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有一次复查机会。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党委会会议决议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签订《普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医院可根据需求在报名人员中进行补充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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