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校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职员1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岗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等。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职员招聘+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参加资格复审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报名截至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zhswdx.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合格线6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工作意愿、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官网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官网。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告知考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8195。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76。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附件: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x
附件3: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post_363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