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
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是天津市作家协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楚雄西道276号。
主要职责:负责发现、培养、扶持文学新人,组织作家进行文学创作、交流,沟通文学信息;承担文学创作研究,掌握文学评论动向,培养文学评论队伍,展示天津市文学创作实绩等工作;管理合同制作家;负责期刊编辑。
(二)天津文学馆
天津文学馆是天津市作家协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楚雄西道276号。
主要职责:负责天津文学史资料挖掘编撰整理,天津著名作家历史资料的搜集、管理、展示;负责文学馆布展展示,接待社会参观,进行文学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数量
(一)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3名)
1.专技岗(编辑岗)2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名)
主要从事《天津文学》杂志选题、策划、组稿、编辑、宣发等工作。
2.专技岗(会计岗)1名
主要从事财会相关工作。
(二)天津文学馆(1名)
专技岗(群众文化岗)1名(应届毕业生)
主要从事文学馆馆藏研究推介及陈列、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报道等相关工作。需承担夜班安保和大型展品搬运任务。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如国家或天津市新出台关于应届毕业生界定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天津市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具体范围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专业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
笔试缴费时间:
改报时间: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各岗位均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四)资格复审
笔试资格复审由天津市作家协会组织开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资格复审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拟定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楚雄西道276号。
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在天津作家网(www.tjwriter.cn)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天津市作家协会组织实施,时间定于
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命制(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官共7名,其中天津市作家协会考官3名,外派考官4名。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员。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或录像。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面试全过程,并在天津作家网(www.tjwriter.cn)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天津市作家协会在天津作家网(www.tjwriter.cn)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天津市作家协会组织,体检地点为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作家协会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作家网(www.tjwriter.cn)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等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市作协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咨询电话:23310317
举报或投诉电话:83975196-609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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