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核心地带区,近临沈阳临空经济区,北距沈阳
截至目前,本溪高新区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完成基础设施配套面积50平方公里,集聚了医药企业及配套产业项目195个,注册划转药械及保健品品种882个,华润集团、上海医药、成大生物、远大集团、上海绿谷、日本卫材、韩国大熊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此投资设立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已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03户、高新区技术企业49户、雏鹰企业25户、瞪羚企业9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户。建成10万平方米的创新园及创业园和30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构建了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省级中试基地、16个省级专业技术研发中心和9个公共服务平台。沈阳药科大学等6所医药相关高校和校区全方位融入本溪高新区经济发展,先后建设了本溪药物研究院、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大平台,组建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1个,承担省“揭榜挂帅”重大专项18项,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深度产学研合作,构建起了人才培养体系和创新生态圈。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人才储备,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我们真诚欢迎您的加盟。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急需有政策研究、谋划项目、争取资金、资本运作、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文字综合等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的人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溪高新区面向社会常态化招聘人才计划信息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八)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聘用到本溪高新区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可保留原身份,办理调转(转任)手续,按原身份、原职级进行档案封存,调离本溪高新区时恢复原身份。体制外人员身份不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药都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材料:
(1)《本溪高新区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个人履历报告一份,详细介绍本人学习经历、各阶段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亮点、团队及项目管理经验、取得的成就等。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原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人员需要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最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均为正反面)、最近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
(5)项目成绩、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本溪高新区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履历报告需另提供WORD形式电子版,所有电子件需打包上传,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审查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基础信息、履历材料、业绩、工作经验、荣誉成就等信息,并进行讨论、研判,重点审查评估与拟聘用的目标岗位匹配程度。高新区需要有经济工作、产业政策、资本运作、招商、城市建设等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不固定,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
(五)体检
由应聘者在生活或工作所在地,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由应聘者邮寄或送至本溪高新区。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由本溪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岗位相关素质能力、工作态度、获奖情况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本溪高新区与拟聘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体制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15941464189 13942402601
附件1:本溪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计划信息表(1).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123.benxi.gov.cn/ydzx/xwdt/content_6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