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水利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国内首家流域开发治理企业。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2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水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利旅游等产业。
公司先后开发兴建了慈利江垭水库、石门皂市水库、武陵源索溪水库等5座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其中大型水利枢纽工程2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2座、小型水利枢纽工程1座,初步构建了澧水流域防洪骨干工程体系,为保障澧水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几年来,公司新投资开发湖南新化大熊山、双牌倪家洞和广西全州东山乡等风电场3个,总装机容量约350MW,总投资约32亿元。目前,公司已建成总装机容量约600MW,年发电量约13亿kW.h,固定资产近70亿元。
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单位”、“湖南省重点工程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等社会荣誉。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按需招聘、逢进必考,依据计划、专业对口,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等原则。
三、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聘专业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见《澧水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时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
4.在校成绩。对在校学习阶段必修课累计3门(次)以上(含本数)有过重修、补考记录的应聘人员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澧水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hpc.com.cn/)、具有相关专业优势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731-82918699 82918639。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送应聘资料到指定邮箱的方式报名,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澧水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2)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的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校核实盖章的各学历阶段学科总成绩扫描件。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7)相关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务员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上述第(1)至(6)项为报名的必备材料,如有缺项,将不通过资格审查;第(7)项作为了解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压缩后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lhpc_rlzybu@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应聘者报名时应明确填写主要社会关系,填报其在水利系统内的近亲属关系情况。水利系统有关领导干部近亲属报名的,需满足相应回避条件。
(三)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足2:1的,结合实际情况,经履行审批程序,可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四)考试
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公司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本次招聘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总人数比例超过5:1,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总人数比例未超过5:1,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单独采取面试方式考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的,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且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前应聘者需要携带提交资料的原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核有效证件原件),并签署真实性承诺。
(五)体检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
(六)研究决定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明确拟聘用人选工作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公司对其工作单位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凡在体检、公示过程中发生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一般先签订三方协议;拟聘用人选为社会在职人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后续管理
(一)劳动关系。江垭电站、皂市电站拟聘人员,由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澧能公司拟聘人员,由澧能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聘用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续签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职业发展。公司职业发展体系完善,设置领导职务序列、专业技术序列2个发展通道;注重新员工成长成才,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师徒结对、岗位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培养人才。新员工入职后,可以根据实际表现和工作需要,通过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方式在公司范围内流动。
(四)薪酬福利。拟聘人员入职后,薪酬福利按所在工作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滚动方式进行,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履行审批程序后适时补招。对于应聘者较少、难以形成竞争局面的岗位,可结合应聘人数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者。
(二)应聘者报名成功后,请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畅通,定期查看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要求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应聘者在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九、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司纪检审计部实施全过程监督。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公司监督组织:纪检审计部
监督举报电话:0731-82918696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jw.gov.cn/zwzc/rsxx/zjwrszl/qyrszl/202402/t20240218_489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