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质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有耐心、有爱心。
3.享有正常的公民权利。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非处于民事或经济纠纷及行政处罚中。
6.年龄在40岁以下(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体资格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党员优先。
三、待遇
按照南通市市级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在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南通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
(2)报名结束后,由市国资委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步筛选,通知有关报名人员现场报送书面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和能够证明有关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材料等(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3)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体检
1.适岗评价。经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超过岗位1:20的,可先组织适岗评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前20名应聘者进入笔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人员岗位相适度。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协调应变能力、形象举止等基本素质。评定综合成绩,按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3:3:4的比例计算总分。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按拟录用人员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再就业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3787。
本简章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南通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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