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39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作支队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辅警40名,其中男性辅警35人,女性辅警5人。
三、工作职责
参与协作支队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安全看护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辅警岗位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4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辅警岗位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7.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福州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财务预算年人均7.2万元,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勤期间提供食宿,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简历筛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为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6号劳动保障大厦院内),咨询电话: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87827822转813。
(二)网络邮箱报名:
协作支队邮箱:1840162147@qq.com,咨询电话:87026384。
八、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及网络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考生应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4)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持有的有效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
(6)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8)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考生应下载本期公告中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报名;
(9)应聘者可根据需要另附个人简历、成果作品等材料。
(二)网络邮箱报名:
(1)考生填写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2)按照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做好材料准备,经初审合格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提交。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实上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4.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6.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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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gaj.fuzhou.gov.cn/jwxx/zkjy/202402/t20240221_47794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