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化工学院化工安全团队拟公开招聘委托型科研助理2名,工作地点为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团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的维护、技术支撑工作;
2.负责团队研究生、本科生的指导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
3.化学化工类、安全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且本科起点,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4.具有良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论文;
5.具有一定的项目经验、熟悉项目研发流程;
6.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评价师证、HAZOP主席证、注册化工工程师证等相关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
(二)考核
团队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经综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首个聘期3年。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刘老师,13559222170。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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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obs.hqu.edu.cn/info/1031/30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