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临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三)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专业优先),作风正派,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四)岗位年龄要求:20周岁—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政工监察股(206)。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简历、毕业证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六、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面试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八、体检及政审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九、聘用
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鉴证备案。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安州区临聘人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十二、咨询电话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政工监察股:0816-4363693
绵阳市安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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