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服从安排;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制表制图能力;
(八)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及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纹身;
三、有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近五年来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其他受过违法违纪处罚的人员;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九)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106),联系人:周思航,联系电话:15826031364,报名请携带: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原件;
3.个人简历1份;
4.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三)审核及考试
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招聘工作在石鱼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应急办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石鱼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了解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1人,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招录、体检、签约由地方专业人才服务公司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由应急办根据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意见后报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聘用对象后,由地方专业人才服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订立聘用及派遣合同,正式合同签订周期为2年。消防工作站临聘人员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用人员的待遇:工资等参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临工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铜人社发[2018]76号)中行政事务人员标准执行2500元/人/月,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为1360.5元/人/月(五险1060.5元/人/月,一金300元/人/月),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重庆市铜梁区石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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