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隶属浙江省司法厅,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法律服务、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设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司法行政研究院、汽车驾驶培训中心。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
因工作需要,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共10名,具体需求如下:
招聘岗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内容 |
备注 |
团务管理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新闻、法学等专业 |
协助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团务工作,协调有关工作。 |
原则上为中共党员,熟悉共青团工作的特点;熟悉青年情况,善于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
应急救援专任教师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安全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主要从事应急救援领域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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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录教师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主要从事速录教学与研究工作。 |
拥有高级速录师证书、能够熟练使用亚伟速录机。 |
辅导员1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主要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2、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军警院校学习经历或具有警察院校警务化管理经验; 3、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优先。 |
辅导员2 |
女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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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不限 |
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
熟悉教学业务,有相关工作岗位经历者优先。 |
培训机构监管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1.负责联系服务外包单位,检查督促各类合同履行,做好客房、会务等保障的监管工作,评估考核服务质量; 2.负责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等所需物品的采购工作; 3.负责培训场所装修改造、设施设备报损更新等事项申报,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具有酒店管理专业背景或从事酒店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
教学管理员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教育技术等专业 |
教务系统管理与维护; 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业绩考核平台管理与维护; 全国高职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 教学质量评价、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建设。 |
熟悉数据库,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有较好的联系沟通能力、写作能力。 |
教学管理员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教育技术等专业 |
负责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空保提前招生考试、安防单考单招笔试组织工作; 负责期末考试、重考组织工作; 负责毕业班应用能力、计算机能力考核组织工作; 负责学生缓考、免考办理工作; 各类教师资料归档工作; 标准考场建设及维护、考试相关制度建设、承接校外各类考试组织工作。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有较好的联系沟通能力、写作能力。 |
实验员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电子、电气等专业 |
1.实验实训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2.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
熟悉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行政教辅工作、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
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请有意者下载《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后发送至fuyuwen@zjjy.com.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人:傅老师,0571-8691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