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编外合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体检、考核、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时间:
2、发布方式:长沙市人才网、芙蓉之窗、芙蓉区就业与人才服务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请事先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可附个人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资料(非必须)到分局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亭子港泵站三楼党建人事科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试人员名单后,于考试前逐个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50分)+面试(50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生态环境工作的了解程度。
(五)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核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前由于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芙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
2、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合同管理及试用期,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劳动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负责解释。
2、联系人:聂诗远 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83340
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三段658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三楼党建人事科。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招聘编外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芙蓉分局工作招聘编外合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xxgk/gov1/hbj/hbj/202402/t20240226_11379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