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C类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校相关参观活动的全程讲解工作;
(二)负责展览场地开闭馆等日常管理;
(三)负责对展出物品和展览设施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维护;
(四)负责展览场地来访接待对接工作;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录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女性,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主持、导游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独立思考,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过主持或讲解员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受聘学校工作: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者限期调离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与学校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9、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有效进行考察的;
10、其他不宜受聘的情形。
三、福利待遇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按照学校聘用人员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四、选录程序
(一)
(二)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聘用人员情况登录表》(见附件1),连同本人简历(带近期免冠寸照)、本人学历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其他聘用条件所需证件扫描件等,通过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20186757@ppsuc.edu.cn。邮件名称统一写为“宣传部讲解员+姓名+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组织考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及政审、体检及心理测评等,考核通过方可聘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宣传部100038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83903050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