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现向社会招聘1名康复治疗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康复治疗师1人,负责儿童康复服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对儿童有爱心,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四)全日制康复治疗技术、医学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证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三、招聘方式
(一)公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照片),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qzsetfly99@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报名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等材料电子版。联系电话:0777—321709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18时止。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熟悉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用,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五)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待遇按有关工资规定执行,薪资待遇面议。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儿童福利院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公告由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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