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3号)、《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实施区内公费师范生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师[2018]10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宁夏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和统筹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毕业生就业岗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选人。
(三)同一岗位、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签约。
(四)实施“阳光操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检查。
二、“双向选择”范围及方式
本次“双向选择”范围是2024年从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学院毕业的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采取同时选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统筹安置的方式落实任教岗位。
三、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办理
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办理跨省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执行,应符合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条件,宁夏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到外省就业的,应落实就业安置学校,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跨入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保落实就业保障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按程序办理。外省生源地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到宁夏就业,应在
四、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选岗。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与现场面试同步开展,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审核公费教育协议和个人身份信息是否一致,招聘岗位与报名对象条件是否一致,掌握公费毕业生能否如期毕业和获取教师资格等信息。经审核,公费教育协议和本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参加面试;招聘岗位与报名对象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纳入统筹安置;参加资格审查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携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岗信息表、照片(1寸红底3张)等材料(与网上投递一致),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等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交审核。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组织实施,音乐、体育、教育技术、美术、舞蹈等学科也可增加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测评方式,主要考核掌握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教姿教态等情况。说课试讲时间10-15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直接确定人选。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通过说课试讲的方式掌握拟招聘人选的专业能力。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资格审核通过、面试得分60分以上的,根据岗位需求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加试。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面试未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的,纳入统筹安置。
(四)组织面试。面试由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区直中小学校分别组织实施,于
(五)体检和准入查询。公费师范毕业生通过面试被确定为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后,由各面试实施单位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承担体检费用,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面试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疑问的,经面试实施单位同意,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复检相关费用。准入查询不符合教师招聘条件的,不予签约安置。
(六)名单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准入查询结果,由面试实施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七)岗位递补。在体检、准入查询、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未通过体检、准入查询和公示的,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进行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按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选岗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进行面试的,不予递补。
(八)统筹安置。由自治区教育厅参考毕业生报名的意向统筹岗位、生源地、学科专业等信息,综合考虑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空缺和教师队伍缺口等情况进行统筹安置,不再组织面试。统筹安置的公费师范生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调剂者按违约处理。统筹安置结束后,面试实施单位及时组织统筹安置的公费师范生开展体检和准入查询。
(九)签约和落实任教学校。通过“双选”面试、统筹安置确定拟聘用人选后,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组织完成签约,明确任教学校,并适时开展就业教育,对公费师范毕业生关心关注的有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提出如期毕业、按时到岗等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公费师范毕业生端正从教心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十)违约和终止协议。公费师范生应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申请终止协议的,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程序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双选”安置期间,公费师范生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经提醒仍未及时参加“双向选择”各环节相关工作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公费师范生本人承担。
(二)“双选”安置期间,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和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组织不严密、审核把关不严等造成实际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费师范生“双选”安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951-5559110 5559308
技术咨询:0951-8559232
监督电话:0951-5559123
(接受上述咨询和问题反映的时间为“双选”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2024年宁夏生源地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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