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国际仲裁院)于1995年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首批7个试点城市最早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本会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处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含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本会在广州南沙设有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东莞、中山、潮州分别设有东莞分会、中山分会、潮州分会,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等专业仲裁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和法律、金融经济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国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筛选简历、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6日18: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或等级证书扫描件及近期(3个月内)全身彩照一张、免冠白底一寸彩照一张上传报名系统。
筛选简历和笔试
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业务发展方向和需要为基础,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
符合仲裁秘书工作岗位的人员,招聘小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面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最终得分,同分情况下,按照学历、专业、仲裁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网上报名时间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录取结束后,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者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聘用
经面试和体检,广州仲裁委员会将依法与聘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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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outhcn.com/node_dc9b52f452/d70621fe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