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是隶属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的中央地质勘查单位,总部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一家具有业内影响力的综合地勘单位。主要从事地质勘查、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区域以内蒙古为重点,辐射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境外以蒙古国为重点。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竞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院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务
1.协助院长负责内蒙古自治区空白区选区、中央和地方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工作;
2.协助院长开发社会地质市场,重点是内蒙古自治区内社会地质市场;
3.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务(2024年授权经营业绩考核任务为合同利润200万元,为单位新增空白区矿权遴选地2处、入库1个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基金项目)。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落实内蒙古地勘院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岗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敢挑重担,知难而进,勇于创新,锐意进取。
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抓敢管,清正廉洁。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因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等被依法列入失信对象名单的;
(4)存在劳动就业法律纠纷,或受竞业限制影响聘用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地质勘查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5年以上地质行业工作经历(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从业经历优先考虑),且在本行业有一定工作业绩,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及统筹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竞聘程序
本次公开竞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背景调查、体检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竞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竞聘报名表》,连同本人简历、学历、任职资格和工作业绩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同意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扫描(压缩包)发到邮箱908663220@qq.com,请在报名表中附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材料所附原件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查验。报名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参加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评。以短信方式通知竞聘人员后续事宜,未接到通知的,即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包括笔试、竞聘演讲和面试。考评满分100分。笔试权重占30%,竞聘演讲权重占40%,面试占30%。综合考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其他政治理论知识,应聘岗位必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内蒙古自治区矿权管理、地勘基金立项等知识)和岗位能力测试等内容。
2.竞聘演讲。竞聘演讲实行百分制,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竞争优势、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工作思路、具体目标和措施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立面试工作小组,对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进行考评。
(四)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综合考评成绩,确定招聘拟通过人选,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背景调查和体检,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和体检。对拟考察人选的身份信息、教育信息、信用风险等进行背景调查。考察人选到指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背景调查或体检过程中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在综合考评成绩基础上,结合背景调查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同时签订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执行本单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有关办法。
六、其他事项
(一)竞聘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准确,确保通信正常。
(二)持海外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附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院纪委对竞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435126387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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