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审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报考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时间地点:
3.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需从本公告中下载《抚州市审计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职称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通过后,抚州市审计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负责。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应聘程序
1.笔试内容:写作。(审计业务辅助岗报考人数不超过10人,综合管理辅助岗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审计业务辅助岗报考人数超过10人,综合管理辅助岗报考人数超过5人,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综合管理辅助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业务辅助岗主要面试财务审计类专业相关知识。
3.体检: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将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录用后月工资3000元,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七、有关事项
此公告由抚州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抚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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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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