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常州市户籍。
(二)岗位要求
岗位1:常州市价格认定业务辅助性岗位
岗位2: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业务辅助性岗位
1、常州市价格认定业务辅助性岗位,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经济类、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等专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执行力强。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运用办公软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9日后出生),能适应外出现场和短期出差,适宜男性。
2、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业务辅助性岗位,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计算机类专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3)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9日后出生),适宜男性。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9日—3月11日
(四)报名邮箱
1、填写《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插入1寸照片),保存为word文档,文件名设置为“姓名+报名表”;
2、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及任职资格证、职称证等扫描件(文件名以相对应的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xly3021@qq.com。(主题备注:单位+岗位+姓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笔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笔试
1、采用上机测试形式,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后,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九)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因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政审
体检结束后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会同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单位社会化用工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需要在参加相应单位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为社会化用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委托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常州市社会化用工人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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