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三)无违法违规以及不良从业行为记录。
(四)性别:不限。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工资、福利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来宾市编外聘用岗位标准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来宾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送扫描件至单位电子信箱:lbludeng@163.com。
报名地址:来宾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文辉路东一号)2楼办公室。
报名时间: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以上公告,来宾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772-4293187。
附件:来宾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4.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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