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是金华市人民政府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同组建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总规划面积约500亩,计划总投入65亿。研究院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及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共同打造“浙中”教育、医疗、科技新高地。研究院建设坚持“聚焦前沿、传承精华、交叉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打造集人才引育、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医药与大健康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能级创新高地。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行政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计划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勤人员 |
专业不限 |
高中 及以 上 |
2 |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综合行政人员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高校或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其中宣传专员需满足:中共党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文案策划与写作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有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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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将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发送邮件至:【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联系人:路老师,联系方式:17705792576。
(二)考试。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择优录取。
(三)体检。面试通过者按要求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者,研究院不予以录用。
(四)录用。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研究院安排,按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报到者应及时告知,否则逾期将不再保留岗位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社会基本保险,参照研究院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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