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淳安县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此次招聘的是千岛湖镇、威坪镇、汾口镇、姜家镇、临岐镇、大墅镇、经济开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为12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序号 | 乡镇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合计 人数 | 户籍要求 | 性别 | 备注 |
1 | 千岛湖镇 | 社工01 | 23 | 102 | 淳安户籍 | 男 | |
社工02 | 23 | 淳安户籍 | 女 | ||||
社工03 | 20 | 淳安户籍 | 男 | 定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
社工04 | 20 | 淳安户籍 | 女 | 定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
社工05 | 10 | 淳安户籍 | 不限 | 定向退役军人 | |||
社工06 | 6 | 杭州地区户籍(淳安户籍除外)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2 | 威坪镇 | 社工01 | 1 | 4 | 淳安户籍 | 男 | |
社工02 | 2 | 淳安户籍 | 女 | ||||
社工03 | 1 | 淳安户籍 | 不限 | 定向退役军人 | |||
3 | 汾口镇 | 社工01 | 1 | 1 | 淳安户籍 | 不限 | |
4 | 姜家镇 | 社工01 | 1 | 1 | 淳安户籍 | 不限 | |
5 | 临岐镇 | 社工01 | 3 | 3 | 淳安户籍 | 不限 | |
6 | 大墅镇 | 社工01 | 2 | 5 | 淳安户籍 | 男 | |
社工02 | 2 | 淳安户籍 | 女 | ||||
社工03 | 1 | 淳安户籍 | 不限 | 定向退役军人 | |||
7 | 经济开发区 | 社工01 | 5 | 12 | 淳安户籍 | 男 | |
社工02 | 5 | 淳安户籍 | 女 | ||||
社工03 | 2 | 淳安户籍 | 不限 | 定向退役军人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甘于奉献。
4.淳安县户籍(以2022年6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仅千岛湖镇社工岗位06,限杭州地区户籍(淳安户籍除外)。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4日(含)至2004年6月14日(含)出生]。对报名考试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含)至2004年6月14日(含)出生]。
6.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专职社区工作者报考,须所在乡镇党委书面同意。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14日。
9.特定岗位招考对象以具体要求为准。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0年6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2021年10月以后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2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10.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网上报名的办法,全县统一组织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至6月16日16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的岗位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限期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淳安县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
注意: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扫描件或照片;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还应提供对应等级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电子版或照片。存在以上情况的考生,须根据系统指引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826347100@qq.com),再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6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6月2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6时。再次报名的资格审核时间至2022年6月20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6月23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考试费用50元/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7日9时—7月9日9时30分(暂定)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持有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8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报考定向退役军人岗位的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应提供报名时上传的证书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五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
2.关于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五条规定执行。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淳安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的各项要求。若招聘当中发布新的疫情防控指引,按照新的疫情防控指引执行。
6.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淳安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1-64821875,64827817
中共淳安县委组织部
淳安县民政局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dh.gov.cn/art/2022/6/9/art_1289606_59002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