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涉农产业项目投资、农产品销售等工作,公司本着塑品牌、重品控、建渠道、促发展的理念,旨在塑造平武生态农产品品牌,严控产品品质,建设销售渠道,带动农户收益,促推农业产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岗位、名额、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考试录用职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纪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有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10.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报名
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基本条件,相关工作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结果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逾期未通知的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回,公司承诺对报名人员及资料保密。
(三)面试
面试根据本公司招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面试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最终结果,按照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竞聘结果将在竞聘结束后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考察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包括血液分析、胸片、心电图、肝功、内科、外科及五官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等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任职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平武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参与公开社会选聘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无故不能参加者视为放弃;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为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浮动工资由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发放),试用期工资按照固定工资的80%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面试录用职员职位情况表》
平武县食药同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面试录用职员职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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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位名称 |
名额 |
招录范围 |
招录对象 |
学历 |
专业 |
工作经验 |
年龄 |
备注 |
1 |
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
1 |
全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 |
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主办会计(财务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及办公办公软件 |
2 |
会计 |
2 |
全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
具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及以上 |
25-35周岁 |
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
3 |
综合部职员 |
1 |
全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及以上 |
25-35周岁 |
熟悉国企行政管理流程,对综合事务工作有较全面掌控能力 |
4 |
市场部职员 |
1 |
全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
具有3年相关工作经验及以上 |
25-35周岁 |
熟悉网络销售及市场营销 |
5 |
项目部职员 |
1 |
全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环境、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
具有1年相关工作经历及以上 |
25-35周岁 |
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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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pingwu.gov.cn/xxgk/gsgg/43870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