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1958年建校,现在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1万㎡;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0个学院(部),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中,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A类,成为陕西省属高校中唯一的A类工程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授、副教授7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7人,近年来,入选各类省部级人才计划70余人次。
乘着国家“双一流”建设的东风,现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学者加盟,与我们一起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招聘学科
工学为主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等;
理学为主学科: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力学、数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等;
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层次 |
条件 |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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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层次 |
A类 |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200万元;或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300万元用于购买校外商品住房;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2000万元以上(理科8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500万元以上;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一级、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也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100-12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1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和车辆; 5.配偶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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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近三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5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500万元以上(理科5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300万元以上;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10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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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层次 |
A类 |
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入选者;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和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2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000-1500万元(理科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300万元;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对于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60-8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8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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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成果突出,在第二层次A类人才项目评审中进入会评阶段者;或经考察符合相当于A类条件,45周岁前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者。 |
1.无偿提供19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10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0-1000万元(理科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200万元;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薪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8人左右的科研团队,并配备工作助手; 5.配偶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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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层次 |
A类 |
年龄在47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含青年项目);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入选者; 4.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
1.无偿提供16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8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200-400万元(理科5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60万元,配备充足的工作室和实验室用房;; 3.聘为教授四级及以上岗位,参加教授职称特别评审、遴选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实行聘期协议工资,具体标准协商确定;对于国家“四青”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薪资标准不低于8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生招生指标,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5-7人的科研团队; 5.配偶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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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年龄37周岁以下,成果突出,在第三层次A类人才项目评审中进入会评阶段者。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层次),或拥有三年以上海外研究经历(不含求学时间),经考察符合相当于A类条件,40周岁前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且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 1.工学为主学科: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4篇; 2.理学为主学科: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3篇,或JCR一区5篇,或JCR一区3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3篇(对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ESI高被引1篇且JCR一区4篇,或JCR一区6篇); 3.哲学社会科学学科:SSCI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篇,或CSSCI收录8篇。 |
1.无偿提供14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100-300万元(理科40-80万元),人文社科类20-50万元; 3.聘为教授四级或副教授五级,参加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特别评审、遴选博士或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对于具备冲击“四青”人才条件者,可采取年薪制,薪资标准为不高于30万元/年; 4.配套专属的博士或硕士生招生指标,教授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5-7人的科研团队; 5.具备冲击“四青”人才条件者,以人事代理形式解决配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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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层次 |
A类 |
年龄在43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2.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3.省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不含协会奖)获得者(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 4.陕西省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其它省份相应层次人才; 5.学科领军人才或第一层次人才科研团队核心骨干成员。 |
1.无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4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理科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根据需要配备办公和实验用房; 3.聘为教授四级或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套专属的博硕士生招生指标,教授特设编制以校外引进和校内遴选方式组建3-5人的科研团队,副教授加入科研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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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参与过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成果突出,或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经考察,具有冲击A类人才潜力,且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以下条件者: 1.工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3篇; 2.理学为主学科: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2篇(对于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2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4篇); 3.哲学社会科学学科:SSCI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3篇,或CSSCI收录5篇。 |
1.有偿提供12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60万元;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理科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聘为副教授六级,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后参加特别评审副教授职称,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4.配套专属的硕士生招生指标,加入科研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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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层次 |
A类 |
年龄35周岁以下,成果突出,拥有至少一年海外学习经历,或师从名导师,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SCI3篇或SSCI、CSSCI2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top期刊1篇且JCR一区1篇,或JCR一区2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的1篇。或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1项。 |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3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理科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说明:第五层次人才签订三年聘用协议,三年内获批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则兑现相关待遇,并转入事业编制;未获批基金,聘用期满协议自动解除。 |
B类 |
年龄33周岁以下,成果突出,且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SCI2篇或SSCI、CSSCI1篇),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需发表JCR一区2篇,或JCR一区1篇且二区高影响因子论文2篇。 |
1.有偿提供70㎡左右住房一套,并享受安家费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理科13万元),人文社科类8万元; 3.聘为副教授七级,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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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术端正,具备高校教师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离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我校博士毕业生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
1.薪资基本待遇23万元/年,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博士后人员津贴、五险一金。同时,可申请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3万元/年、期限2年); 2.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发放博士后人员一定科研工作补贴。对于学校选派到榆林研究院从事科研工作人员,每年再享受5万元生活补贴; 3.提供科研经费2万元/年,期限2年;入站当年认定讲师职称,在站期间可根据个人成果情况,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学校提供40㎡精装公寓1套; 4.在站期间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者,可直接受聘学校教师岗位,纳入正式编制。达到高层次人才相应层次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层次引进待遇; 5.在站期间的成果,享受学校学术成果相应奖励。 |
三、联系方式
1.投递简历(中文),相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简历名称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2.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9-83856395、13474364293
3.网址:https://xkrcb.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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