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是2008年6月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目前,新疆公司统一负责中国中煤在疆企业安全监管、地方协调、市场营销、区域规划、新能源开发等业务,主营业务覆盖煤炭开采与加工、煤电、煤化工、新能源、煤炭销售和能源综合服务。现有可控煤炭资源储量215亿吨,生产煤矿2座,产能1350万吨/年,分别为哈密大南湖七号煤矿和伊犁皮里青露天煤矿,参股电厂2座,装机容量198万千瓦。所属及管理企业8家,参股企业2家,公司部门(中心)11个。截至2023年底,管理资产174亿元,员工1396人。
“十四五”和未来一个时期,新疆公司将按照中国中煤在疆投资发展规划,围绕“新疆区域是集团的综合能源战略保障基地”的发展定位,坚持“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落实“
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为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新疆公司:公司副总工程师(地测防治水)1人、财务管理部经理1人,共计2人。
2.新疆公司所属企业新能源公司:总经理1人、工程基建部副主任1人,共计2人。
3.新疆公司所属煤矿企业:总经理(矿长)1人、防治水副总工程师1人、防治水(地质)技术员4人,共计6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党和国家治疆方略,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无违纪、违法、职业禁忌及不良执业记录或相关记录已过影响期。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中煤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录人选、组织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履行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形式提前告知。
五、薪酬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新疆公司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有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打印后本人签字扫描件及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应一并打包上传。
2.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3.本次招聘仅接受发送至指定邮箱内的报名信息。不接受电话、公司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zmxjhr@163.com
招聘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0991-3744616(工作日9:30-13:00;14:30-18:30)。
七、其他有关要求及声明
(一)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设定任职试用期,试用期限满后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退出试用岗位。
(三)公司不负责招聘期间应聘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该岗位,并对本次招聘安排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公司将报名情况和报名者个人信息视作个人隐私予以保护,不对无关人员透露。
(六)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工作,也不承诺其他事项。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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