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考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1 |
会计岗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宁波市六区 |
需取得助理会计师职称 |
2 |
财政管理岗 农业农村岗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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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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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建综合岗 |
3 |
不限 |
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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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统战岗 |
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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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化建设岗 |
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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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考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①符合报名条件的的人员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s://zhwlzp.chinazhz.com/zsjd/#/,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②在仔细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后,按要求进行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③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④相关工作经历须在简历中详细体现。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影响诚信记录。
3、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4、本次招考所涉及年龄、户籍、取得毕业证时间统一截至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时间为
(三)笔试及面试
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或专业类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五)录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录用人员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西陆路288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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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nbrc.com.cn/sydw/202403/t20240305_113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