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是中南民族大学特色鲜明的科研教学型二级学院,以“和合共美致新笃行”为办学理念,现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民族学博士后流动站,民族学、社会学、中国史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工作、博物馆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学5个本科专业。
民族学专业是教育部特色品牌专业,民族学是A类学科、湖北省一流学科,中国史是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学院设有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省区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研究中心等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普通师资4名,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学科专业条件 | 学历学位 条件 | |
学科目录 | 方向条件 | |
0304民族学 0602中国史 0603世界史 1407区域国别学 0712科学技术史 0303社会学 0402心理学 0601考古学 0651博物馆 1301艺术学 1451文物 |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相关方向;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区域国别研究及相关方向。 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国历史地理学、专门史方向。 世界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世界地区国别史、专门史与整体史方向。 美国研究、欧洲研究、日本研究、东亚研究、中东研究方向。 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家政学、老年学相关方向。 社会学、人口学(农村社会学、民族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城乡社会学、劳动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政治社会学、人口社会学、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政策等方向)。 博物馆学、考古学、考古及博物馆学、文物学、文物修复与保护、文化遗产、艺术学、科技考古、历史文献学、古文字学、古建筑学、艺术史等相关方向。 | 博士 研究生 |
高层次人才: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所在高校教授,或知名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通过学校学术水平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学校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条件要求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恪守师德师风规范。
3.治学严谨,学风正派,专业功底扎实深厚,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研究动态,对学科发展有前瞻性、战略性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成绩。
4.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能够高质量讲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科生课程。
5.廉洁自律,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和教学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一般应有本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习经历,2024年12月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含择业期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47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42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材料要求。个人应聘简历(本人签字)、近五年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检索报告原件,身份证、职称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其中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须提交原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教学实绩证明。上述材料试讲环节应提交至学院。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在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简历,学院通过资格审查确定试讲人员。
2.学院组织试讲(面试),对应聘者教学和学术能力进行考核。试讲综合分数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察、体检。根据试讲考核成绩确定初步建议人选,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经学校研究,可根据最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4.公示。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中南民族大学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审批及录用。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国家民委人事司批复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
学校设有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博士A、B、C类等岗位。
顶尖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崇高声誉和极大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团队式引进,提供全面优厚的薪酬、生活等待遇,充足的科研、招生等支持条件,具体待遇一事一议。
杰出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重大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薪90—120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100万,最高提供安家费250万,另有偿提供人才房。可自带团队,团队成员按照人才引进标准分别引进。
领军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声誉和显著影响力,取得一流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薪60—90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80万,最高提供安家费150万,另有偿提供人才房。
拔尖人才: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强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术带头人,取得优秀学术成果的专家学者。年薪30—60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50万,最高提供安家费60万,另有偿提供人才房。
骨干人才: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在本学科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年薪25—40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30万,最高提供安家费30万。
博士A类:已取得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年薪22-32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15万。
博士B类:已取得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年薪20-25万,最高提供科研经费8万。
博士C类:已取得一定学术研究成果。年薪17万以上,最高提供科研经费3万。
其他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协助安排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年度体检服务。
五、其他事宜
2024年普通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确定聘期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等。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省外高校试讲人员可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类人员报销相应差旅费和住宿费。
六、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系统: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2991
报名截止时间:期间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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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cuec.edu.cn/ms/info/1055/24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