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省校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阳泉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开展2022年校园招聘,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校园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七)在校课程成绩合格及以上;
(八)自愿在阳泉市服务不少于5年;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rst.shanxi.gov.cn/)、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阳泉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yq.gov.cn/)、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yq.gov.cn/)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职位),报名人员请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相关表格。
3.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2022年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校园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科研成果、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请报名人员将以上扫描件统一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qnyrc@163.com,邮件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送通知,将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四)能力测评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能力测评(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面试将根据所报岗位采取不同的测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等;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采取直接能力测评(面试)的办法;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顺延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具体笔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邮件、电话的形式告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能力测评分数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邮件、电话的形式告知。拟聘用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岗位缺额按能力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需要复检的,须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报中共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严格执行《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等相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市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5年。
租房补助和购房补助可申请一项,不重复享受。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阳泉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3-3308015
监督电话:0353-3308030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及时关注山西省及阳泉市最新防疫政策。
2.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3.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视疫情情况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及阳泉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自己的行程与时间。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自身。凡违反考点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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