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烟台市福山区拟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公开考选5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A类,招聘数量:20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A类需求表》(附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需同时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2、岗位B类,招聘数量:30名,不限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需同时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199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9周岁(199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2周岁(1992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部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党(团)支部书记、班长且任满1学年(如当年9月至次年7月任职,任职时间视为满一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考选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http://www.ytfushan.gov.cn)更新,请随时关注。对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阶段前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现役军人;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3)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4)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http://www.ytfushan.gov.cn)。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2: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4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4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4月21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至笔试前。
(三)具体程序
1、网上申请。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
2、网上审核。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分初审和复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1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19日12: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务必于4月15日13:30—4月20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2024年4月15日13:30—4月20日17: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4月2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具体要求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sqgbk@yt.shandong.cn,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4月20日17: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6356312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如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A类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全部调整到岗位B类。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认知水平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公布时间请注意浏览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报如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福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个人诚信承诺书》;
(4)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部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团)支部书记、班长证明(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公章);
(5)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
(8)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和院系公章);
(9)笔试准考证;
(10)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经考选主管机关同意,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需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汇总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进行公布。
考选主管机关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考选主管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在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重点突出对德的考察,并对考生资格及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统一分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重点培养。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就业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在福山区部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烟台市福山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6356312
监督电话:0535—6356512
附件:
中共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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