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山西省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本表根据2022年度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岗位需求编制,其中专业参考《税务机关公务员招录专业类别目录表(2022年度)》《职业教育目录(2021)-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设置。
学历学位条件中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则学历为本科、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学历为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名。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为最大限度使用年度招聘计划,在按规定程序报备后,将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税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全部面向市、县级税务局事业单位,其中,信息中心岗位招聘7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岗位招聘10名(均为管理岗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内容、具体要求及成绩查询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负责。依据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1.考察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与家人访谈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社会信用记录、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因疫情等原因不具备实地考察条件的,可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情况,也可委托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地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工作首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同时,对资格复审的条件进行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有关通知事宜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用人选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受聘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0351-2387540(省税务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351-2387306(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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