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西接杭州,东临宁波,北濒杭州湾。下辖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面积82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7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95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96万人。绍兴素有“山清水秀之乡、历史文物之邦、名人荟萃之地”的盛誉。境内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乘高铁20分钟到杭州、1小时15分钟到上海;汽车30分钟到萧山国际机场、40分钟到杭州、2个小时到上海;地铁一号线已与杭州地铁网联通。
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会稽山下,占地180亩,建筑面积6.
二、引进专业与人数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政治面貌 要求 |
学历学位 要求 |
招聘 人数 |
专业技术岗1 |
法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政治学类 |
中共党员 |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
2 |
专业技术岗2 |
哲学类、社会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 文化研究 |
中共党员 |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
2 |
专业技术岗3 |
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 党的建设、中共党史党建学、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 |
中共党员 |
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及以上 |
2 |
三、基本条件与资格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
(3)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国(境)外2024届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2024届硕士研究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4年的人员。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上述要求外,在校期间还须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报名地点: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浙江省绍兴市阳明路8号)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按要求上传应聘材料进行职位报名。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持入学证明,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或其他成果证书扫描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要达到3:1以上(如低于3:1,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可按照“相似相近”的原则,由学校比对课程与所设专业的相似度,进行审查决定。
3.面试
(1)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2应聘人员,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以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专业综合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科研能力。总分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2)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专业技术岗位3应聘人员,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及教研能力测试评分方式进行。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个人学科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轮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教研能力测试环节。
教研能力测试采用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及学术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轮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分=专业能力测试分×30%+教研能力测试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分相同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由教研能力测试得分高者录取。
4.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各项目评分情况,公布面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予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1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名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的,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公示期间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能在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五、人才政策
给予市外全职引进博士以下人才政策:
(一)来绍工作后给予9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房票;
(二)其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具体以《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24]2号)为准。
另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000、88129376(江老师、郑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5301。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