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4年获批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六大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区域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财经大学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负责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日常业务和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说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确有需要,招收不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进站的,如该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职务变化后,符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界定范围,应立即办理退站;
(五)具备全日制进站工作条件,有相关研究方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特殊人员的招收。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现役军人)、超龄人员(超过35周岁)、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可以按照计划需求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收。
二、招收人数和方向
2024年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拟招收2-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围绕应用经济学开展研究,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金融学;2.区域经济学;3.产业经济学;4.国际贸易学;5.数量经济学;6.财政学(含税收学);7.统计学。
按博士后培养要求,鼓励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使用新理论、新方法跨学科研究新问题。
三、相关待遇
(一)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
非在职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为每人8万元/年,80%用于对博士后的生活费用补贴,包括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经费发放周期为2年。
在职博士后: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为每人1万元/每年,以10个月/年,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经费发放周期为2年。
博士后生活费用补贴以及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指导津贴由流动站进行发放和审核管理。
(二)学校根据每年博士后招收规模预留周转房源,用于博士后在站期间租借使用,住房种类限于一居室周转公寓和单间宿舍。博士后进站须如实填报个人住房情况,符合无房条件或在本市无住房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租借博士后周转房,但须与学校签订租借协议。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工作量参照新疆财经大学最新的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四)出站后可优先到新疆财经大学就业,入职后按照新疆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五)进站博士后相关待遇等按照《新疆财经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未进事宜相关解释权均由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以“个人”身份注册、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选择“进出站业务”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博士后网站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其中,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必须填写准确;注明是否迁户口,“户口簿首页地址”和“所属派出所”必须与户口簿或户口卡一致;婚姻和子女状况须填写清楚;工作和学习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完整。
2.《专家推荐信》(两位具备博士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
其中一位专家应为申请人博士指导导师,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应有一位国外专家作为推荐人。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三份,含原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须博士毕业院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或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相关内容。证明必须包含“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或类似内容,证明盖章为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以上人员若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相关单位人事部门须予以明确注明(若迁户口,必须注明)。离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证明。同时,所在单位无人事权限的在职人员及个人在人才服务机构保存人事档案的人员,需由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申请人当前身份”或另附证明,不需提供单位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留学回国博士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4)二次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提供前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三份)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及学位办公室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三份)
6.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一式三份)
7.拟于进站后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初步计划(3000字左右)
五、遴选程序
1.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流动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者接受新疆财经大学博士后学术委员会面试并进行进站陈述和答辩,博士后学术委员会根据“确保质量,择优招收”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经过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的拟录用人员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
5.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批复结果,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申请时间
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新疆财经大学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此公告全年有效。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经世楼9楼921室)
联系人:陶德金
电话:0991-7843707(办)13677560512
新疆财经大学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uN0tsQbhk8HuYk_WsVxAw
更多最新博士后招收资讯请关注高才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sh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