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人员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
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5.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人事管理
入职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2.本次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在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结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5.本公告由平凉市中医医院(平凉市中西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中山街109号
咨询电话:0933-8695005
附件:
登记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ingliang.gov.cn/zfxxgk/fdzdgknr/zkxx/art/2024/art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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