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4年选聘15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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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系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兴办,直属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学校以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主要任务,集全日制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系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34月,学校被评选为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培育单位。目前学校正积极推动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学校秉承技能育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办学理念,践行明德精技,匠心致学的校训精神,塑造踏实、务实、求实的校风,勤学、善学、乐学的学风,严教、优教、善教的教风以及立德、尚德、载德的师风,致力于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一流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学校曾获得全国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和资质。学校设置先进制造学院、创意文化商贸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智能技术学院和公共课部、思政教学部等。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拥有多名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南粤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名师和专家。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圳鹏城技师学院于近期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见《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年限等涉及资历条件、获取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831

三、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填写《深圳鹏城技师学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签字后扫描。

2.将表格(含签字扫描件、excel版文件)以及以下个人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egjhr@hrss.sz.gov.cn

应聘人员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公章或研究生院<>”公章(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邮件主题备注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43209:002024329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4.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查看相关信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报名者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在指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均列为资格初审人员。报名采取诚信申报的方式,资格初审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合格的,择优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学校统一通知;未纳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身份证;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兼职工作经历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资格复审及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结果为准。

六、资格复审与考试

(一)学校在考试前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学校发布通知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内容分为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试讲部分为模拟讲课,考生根据应聘岗位相关知识点,自备PPT课件,现场完成不超过15分钟的模拟讲课。问答部分由考官现场追问,问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水平、专业知识素养、思维与创新能力等。问答部分用时不超过15分钟。

(三)考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发放给考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二)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具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八、聘用

(一)拟聘人员确定

考察结束后,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作为拟聘人员。考察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报局党组审批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审计、纪检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聘用人员应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6-0755-29106614+86-0755-23468015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2024311

附件:附件1:深圳鹏城技师学院2024年选聘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附件3:深圳鹏城技师学院选聘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ptc.edu.cn/xyxw/tzgg/content/post_1131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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