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中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现有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6人,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河北省名中医15人,拥有一批代表国家区域诊疗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中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博士8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中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单位正处于发展时期,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补充医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中医院官网(https://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均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河北省中医院行政办公区南配楼一楼。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bszyy2023gkzp@163.com,邮件主题:“XXX(姓名)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PDF扫描件;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PDF扫描件;
⑥《报名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三)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选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正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录用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中医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95017(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9095036(河北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鹏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69095017
河北省中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4/0311/14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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