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33年,是省属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326人。学校前身是“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90年职业教育历史,1959-1963年和1978-1983年两段时期,曾开办本科职业教育。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服务轻工业转型升级,秉承“德能兼备,学以成之”的校训和“自强、敬业、求实、创新”的广轻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社会培养了25万名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遍布五洲30多个国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学校编外聘用专职人员管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岗位类别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
(二)应聘人员登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聘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须附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整理在同一页);
3、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以上材料请以PDF格式一次性上传,因填报信息不完整、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查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栏公布。
考核由学校及各招聘部门组织,具体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需报学校核准,如拟录用人选情况与所设招聘条件或岗位职责不相符的,学校可不批准录用。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学校核准、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
2、有关招聘事项及考核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栏查询。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818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聘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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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c.gdqy.edu.cn/info/1025/2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