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理工大学财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2名,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会计事业;
(二)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财务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或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④专业资格证书。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综合考察
笔试:由财务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等相关工作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业务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和资格条件复审
根据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另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由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五)结果公示及签约录用
学校审批后,招聘结果在财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签约手续。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流动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二)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财务处
联系方式:029-82312249
联系人: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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