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前身是公共管理学院,2009年3月,学校整合部分专业后重组而成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8月,公共管理学院更名为政府管理学院。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学系、公共事业管理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四个教学单位和实践教学部、研究生教育中心、学科建设办、电子政务实验室、内蒙古基层治理实验室等机构,开设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智慧政府概论》4门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和教育部协同育人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8年获批)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7年获批,全国第四批MPA授权单位)。此外,学院还拥有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民政厅、农牧厅共建的内蒙古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学研究基地、内蒙古红十字会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共建基地——人道文化传播与研究中心、内蒙古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等研究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8人,4人次荣获“内蒙古高校青年科技英才”称号、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称号,2名教师被聘任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智库专家,2人次分别当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和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理事;此外,柔性引进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李俊清教授为我院学科带头人,聘请娄成武、风笑天、朱立言、李俊清、章文光、杨艳绥、任维德、李春林、盖志毅、刘银喜、任亮、胡益华等20多位知名学者为我院兼职教授。
近三年来,学院教师共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发表学术论文55篇,出版专著、教材12部;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教育部学位中心入库案例5个;科研成果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国家民政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2篇研究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4篇研究报告被盟市、厅局采纳。
政府管理学院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与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广泛合作,发挥学校民族教育和教师教育优势,秉承“立德为公、良政善治”的办学理念,培养公共管理学科知识扎实、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突出,能够扎基层、懂管理、善服务、会团结的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和相关专业职教师资。学院办学特色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三维融合”,立足民族地区、突出师范特色、强化实践能力,实现了民族特色、师范特色和实践特色的三维融合;二是“四轮驱动”,以新文科建设为引领,突出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培养,着力构建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案例教学和社会实践“四轮驱动”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五育协同”,突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科研素养和能力培养,依托学院现有的“政企学研”校地合作平台,形成了基地育人、项目育人、成果育人、团队育人、创新育人的“五育协同”的育人机制;四是“六方联促”,形成了学术论坛、一二课堂互动、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专家讲座、公考模拟大赛、博士论坛“六方联促”的促学模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价值、知识、能力的塑造和培养,将将公共价值、公共精神传递贯穿于教学相长全过程。毕业生能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基层组织从事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区民生类工作,能够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及管理等工作。自学院成立以来,共培养出以李成龙、孙艾芳、高屹东、苏新亚、吕万海、葛智敏、闫旭东、高和平、乌云娜、袁继英、李振水、王雅丽、朱颖等杰出校友为代表900余名研究生和1000余名本科生。
作为民族地区首家政府管理学院,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专业建设、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绩。在下一步发展中,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统领、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教学科研为基本点、以应用为导向的发展思路,秉持人才立院、科研强院、机制兴院的理念,搭建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平台建设、智库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架构,厚植学科专业方基础、打造学科专业特色、提高办学层次,把政府管理学院建设成西部边疆民族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学科特色鲜明、教研条件先进、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过硬、科研成果显著、管理科学高效的学院。
二、引才政策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设A类(A1、A2、A3、A4、A5)岗位和B类(B1、B2、B3)岗位,其中A类岗位纳入“雄鹰学者”计划,实行年薪制。B类岗位实行非年薪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A1: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或重大贡献,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的顶尖人才。
A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享受突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的领军人才。
A3:在本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享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A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有较强团队组织能力,取得重要的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竞争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A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突出,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有一定代表性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B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具备良好的发展潜质,具有研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
B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博士期间取得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能够胜任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B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相应学术成果,有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
三、薪资待遇
(一)A类岗位待遇
岗位 | 税前年薪(万元) | 安家费(万元、含税) | 科研启动费 | |
人文 | 自然 | |||
A1 | 200—260 | 300 | 协商 | |
A2 | 120—150 | 200 | ||
A3 | 80 | 100 | ||
A4 | 50 | 80 | 60 | 80 |
A5 | 30 | 60 | 40 | 60 |
(二)B类岗位待遇
岗位 | 工资待遇 | 安家费(万元、含税) | 科研启动费 | |
人文 | 自然 | |||
B1 | 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 50 | 20 | 30 |
B2 | 30 | 15 | 20 | |
B3 | 10 | 10 | 10 |
(三)配偶安置:全职引进A类岗位入选者,根据配偶学历和学校工作需要,可视情况调入我校或安置。
(四)住房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周转房。
(五)子女入学: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其子女在我校所属幼儿园和附属学校就读。
(六)“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具体要求酌情商议。
四、人才需求
类型 | 学历学位 | 学科(专业、方向) | 其他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 | 公共管理 |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 | 民族学 |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 | 政治学 | |
教学科研 | 博士研究生 | 法学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明联系电话:13948110207
邮箱:wangym@im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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