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招考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五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已按照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2022年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3)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以上人员本次招聘后,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2日9:00至17:00(办公时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到各县(市、区)卫健委报名。
2.资格审查。
(1)初审:到县(市、区)卫健委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2)复审:2024年3月23日9:00至17:00(同工作日办公时间)携带初审资料到吉安市卫健委基层健康科(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818室)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3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十、咨询电话
市卫健委基层科0796-8226950;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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