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员工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会计(1人)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3.熟悉财务工作流程,审核各类凭证,完成收入、费用、成本核算,填制会计凭证,能独立完成全套账务处理,熟悉税务申报及涉税等相关事宜处理;
4.责任心强、积极主动、亲和友善,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程度、解决问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望A301会议室
(三)体检、政审
面试完毕,根据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照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一)年薪:面议;
(二)其它福利:定期体检、节日福利。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严格按照学校进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本次招聘其他问题请联系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8218228(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纪检委员)。
浙江求智专修学院
附件【浙江求智专修学院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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