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定西市中医医院)简称"长中附院定西医院",成立于1984年4月,正处级建制,是全市唯一一所集中医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23年7月8日,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批准为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正在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战略联盟医院。一个医院新旧两个院区,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6540m2,正在新建117645m2的新院区,核定床位2000张,核定职工总数1600名,现有职工754人,高级职称130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84人,甘肃省基层名中医3人,甘肃省名中医2人,甘肃省卫生健康行业骨干人才1人,市级名中医12人,建有国医大师传承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3个,省级区域中心2个,省级重点专病专科4个,县级重点学科3个,特色科室8个,紧密型专科联盟4个。医院设综合管理机构12个,内设临床科室33个、医技科室6个、后勤服务机构7个。
2018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卫生先进单位""全省中医药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2022年,入围"全国中医医院500强",在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列第200名,全省第4名,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测评进入全省医疗机构评价前5名。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具体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员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引进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为全省有效。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列为失信人员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市内历年引进(签约)人才已辞职(违约)离岗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院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度定西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度定西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由报名审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合,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加本次现场面试的人员,医疗卫生岗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对同一岗位在陕西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原则上不组织面试,待报名结束后在西北师范大学集中组织面试;对个别紧需岗位,由用人单位研判分析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面试。
(四)现场签约。现场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加试成绩计算。经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签约市直单位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公章(代)签。
(五)考察体检。对意向性签约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阅审查个人档案,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对于自主提供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四、时间地点
3月19日全天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参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仅现场报名)
3月23日全天兰州大学榆中校区(举办定西市人才引进专场招聘会,仅现场报名)
五、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具体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3.在赴外引才工作中,全程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马老师18809328556
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解放路31号
附件2:2024年度定西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定西市中医医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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