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培智学校(新开学校)等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在职在编教师,直接考核招聘校级干部3名,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要求 |
1 |
培智学校(新开学校) 工程名:浦乐单元培智学校 |
校长 |
1 |
在职在编干部 |
具有丰富的特殊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有特殊教育学校任职经历的校级干部 |
2 |
中心单元中学(新开学校)工程名:中心单元中学 |
校长 |
1 |
在职在编干部 |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现任职于杭州市范围内学校的正校级干部 |
3 |
之江单元学校(新开学校) 工程名:之江单元学校 |
小学部副校长 |
1 |
在职在编干部 |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现任职于杭州市范围内学校的校级干部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在编干部:
(一)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1973年3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名校长、省级功勋教师或省级特级教师。
(二)纳入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1978年3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
(三)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优秀人才。
符合引进基本条件并且特别优秀的在职在编校级干部,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也可采用笔试形式,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超过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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