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勤勉尽责,勇于担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审查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附件: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投递纸质简历方式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宁都中学初中部潜夫楼506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飞18170118029、0797-6866216
5.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学位证。
(4)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和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具体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将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笔试,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能笔试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等有关综合素质以及适应应聘职位工作的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由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考生。参加笔试考生低于1:3比例,全部考生进入面试;参加笔试考生高于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考生参加面试。入闱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通过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依据得分排名录用)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进行查证后,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公司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公司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予以辞退。
(七)聘用
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照规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进行查证后,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报名资料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我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薪酬制度确定薪资及福利待遇。
五、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所有。
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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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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