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为稳妥落实国家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昌都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现就昌都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诚信、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需求,通盘考虑、竞争择优、适用能用、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基层补充政治合格、技术水平良好、服务意识强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我市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二、招聘范围
2023年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或西藏驻外机构)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学历及专业:具备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含藏医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自考、成人教育获得学历。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拟新增补录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带上相关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三)报名地点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基层卫生健康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完整、真实、准确填写《西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专业证明材料。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报名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班时间,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基层卫生健康科。
(二)笔试时间:2024年4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范围: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分值100分。
(四)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一是通过昌都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u.gov.cn)和“健康昌都”“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二是通过0895-4821746电话查询考生笔试成绩;三是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委现场张贴笔试成绩公示。本次拟新增补录计划人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由昌都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将通过昌都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u.gov.cn)和“健康昌都”“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委现场张贴总成绩公示。
八、健康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拟聘人员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健康体检具体时间,由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政审
考生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待宗教问题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选择岗位
经笔试合格、面试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由考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凡是已选的岗位其他考生不得再选择),随后依次由考生选择岗位。选岗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未到现场参加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岗位。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在网络平台公示。
十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试、体检及政审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统一在昌都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u.gov.cn)和“健康昌都”“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4月3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二、大学生村医岗位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基层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六)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七)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藏医药方法为基层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
(八)受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
(九)承担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十)承担卫生健康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十三、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大学生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资格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报名需填写个人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应从该岗位进行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递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都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u.gov.cn)和“健康昌都”“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昌都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du.gov.cn)和“健康昌都”“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因考生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95-48217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昌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昌都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拟新增招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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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angdu.gov.cn/cdrmzf/c101569/202403/a5ab0e2a448044dfa543a2a72a7561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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