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遵循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一)文秘宣传岗1人;
(二)综合服务岗1人;
(三)“民呼我为”督办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文秘宣传岗位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制: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与文化、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行政管理等专业。
2.年龄及相关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内,男女不限;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熟悉新闻媒体编辑制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综合服务岗位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及相关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内,男女不限;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民呼我为”督办岗位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及相关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内,男女不限,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道)、区级部门或村(社区)工作经历(含网格员);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2.在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6日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云谷大厦三楼311室)。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王春联系电话:;023-61163222。
(三)面试。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确定面试入围名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由派遣单位重庆福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用人单位为其交纳“五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含个人交纳五险部分),绩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综合测评发放。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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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403/t20240321_13054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