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相关规定,昭通市计划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昭通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4人,其中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威信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各5人,昭阳区、绥江县各4人,水富市1人。具体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毕业但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体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予以认定,下同);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免笔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时间:
资格审查、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取消其报考资格。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50元(只收现金)笔试费用(免笔试人员不用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六楼(昭阳区望海路45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照2张;
(8)承诺书(需签字按手印)。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
(三)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2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妇科)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以1: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名额。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重点对考生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考察由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邀请驻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考察工作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走访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考察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核时签署诚信承诺,如果后续环节发现所提交证明材料不真实,视为报考人员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在发出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诚信应聘,否则不但影响报考者的本次报考结果,还将影响报考者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宜
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0-2121506、0870-2228151(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昭通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昭通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昭通市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考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29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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