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艺、经、管、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由浙江理工大学参与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现有31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产品设计、动画、纺织工程为省一流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产品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为省新兴特色专业,艺术与设计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两个学科获批省一流学科B类,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获批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1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崇尚科学,严谨治学,严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人才层次
(一)A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较大学术贡献,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为省部级及以上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等,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二)B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2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奖排名前5;由原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国性社会力量奖视同省部级奖,下同);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生第一,下同)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5件,或获授权美国、欧洲、日本国际发明专利至少2件;
(4)主持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至少1项;
(5)获得省部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教学或科研项目省部级至少1项、厅局级至少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奖排名前5;含经认定的相当于省部级奖的全国性人文社科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1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1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1篇;
(3)获得省部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C类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排名前2;省部级奖排名前3,国家奖有排名);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EI、SS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1部;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4件,或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及美国、欧洲、日本的国际发明专利合计至少2件(其中上述国际专利至少1件);
(4)主持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或参与编写行业及以上级别标准至少1项(个人排名前3);
(5)获得厅局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一等奖排名前2;省级奖排名前3,国家奖有排名),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1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1部;
(3)获得厅局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D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且近五年教学或科研业绩符合以下十项中的两项(应届毕业生可只符合第2项)。
1.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厅局级项目至少2项;
2.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EI、S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人文社科艺术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
3.主编教材或出版专著、译著至少1部;
4.参与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
5.取得相关行业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1项;
7.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8.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2件;
9.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1项(个人排名前3);
10.具有五年及以上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三、人才待遇
人才层次 |
购房补贴 |
人才津贴 |
科研启动费 |
A类 |
一人一议 |
||
B类 |
85-150万 |
8万/年,共三年 |
理工:35-100万 人文艺术:20-40万 |
C类 |
75万 |
6万/年,共三年 |
理工:20-50万 人文艺术:18-30万 |
D类 |
65万 |
4万/年,共三年 |
理工:15-30万 人文艺术:8-20万 |
1.对于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各项待遇可一人一议。 2.符合相关条件的,学院协助申请上虞区下列人才待遇: (1)房票补贴:正高和全日制博士60万,副高和全日制硕士30万; (2)安家补贴:正高和全日制博士25万,副高和全日制硕士15万; (3)具体标准以最新政策为准。 3.以上待遇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理。 |
四、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1 |
纺织工程专业教师 |
1 |
1.纺织工程及相关专业 2.博士研究生 |
2 |
应用化学专业教师 |
1 |
1.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 2.博士研究生 |
3 |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 |
1 |
1.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 |
1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5 |
通信工程专业教师 |
1 |
1.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6 |
自动化专业教师 |
1 |
1.自动化及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7 |
会计学专业教师 |
2 |
1.工商管理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3.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优先 |
8 |
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教师 |
1 |
1.管理科学工程、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9 |
经济学专业教师 |
1 |
1.经济学或金融学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0 |
视觉传达专业教师 |
1 |
1.视觉传达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1 |
数字媒体专业教师 |
1 |
1.数字媒体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2 |
动画专业教师 |
1 |
1.动画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3 |
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教师 |
1 |
1.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中国史、世界史相关专业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4 |
建筑学专业教师 |
1 |
1.建筑学及相关专业 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5 |
工程管理专业教师 |
1 |
1.工程管理及相关专业 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16 |
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
1 |
1.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 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 |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应聘者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须将以下电子材料按要求上传进行职位报名:
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用人单位组织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一般采用面试和谈话形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试讲(或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
(四)考察。包括身体素质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政治审查。应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参加身体素质体检,并提供学院校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同时学院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学院需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政审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学院复核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个人基本信息、履历及其他支撑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之后在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人事部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5-8297804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学院网站:http://www.ky.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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